Sunday, November 26, 2006

作家

在部落格的世界裡﹐每個人都是一個作家。因為那個部落格完全是屬於他個人的。這都要憑個人的想象空間。當然﹐在寫部落格時的當兒﹐我個人完全都是由感覺於想象所寫出來的。但最重要的到頭來還是要看看本少爺的心情啦﹗

話說回來﹐在昨天的夜晚﹐也就是2006/11/25 2335 的時候﹐我收到了一則短訊。

短訊發送於+6012××3××9×。她﹐稱讚我很會寫部落格。

其實﹐在寫部落格時完全是由心情的腳步來走。心情好的時候會寫寫東西﹔心情不好的時候也會寫寫東西。那在那麼多東西裡頭﹐到底是不是100巴仙完全是真的呢﹖那就要看大家的思考能力。該相信的就相信吧﹔不該相信的看了就算了吧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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